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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离婚拒付亲生子女7个月抚养费 差点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7-04-10 16:51:57

拖欠两个亲生子女7个月的抚养费,法官一次次上门,离婚女子各种拖延甚至玩消失。当执行法官挡住家属阻挠将该女子带回法院后,面对可能被拘留的境况,她才履行了义务并支付罚款。

去年5月,蓝田法院判决申娟与张强离婚,两个婚生子女由张强抚养,申娟每月需支付每个孩子抚养费350元。后来,申娟再婚,住在柞水县某镇,一直没有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今年1月,张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妻拖欠的7个月抚养费4900元。

立案后,蓝田法院执行局长贠养军先后数次赴柞水做申娟的思想工作,希望其主动履行义务,但申娟一再拖延。3月8日,贠养军在柞水找到申娟后,对方答应筹钱,并在3月25日之前给付。然而,逾期3天也未履行,申娟甚至拒接办案法官电话,人也不知去向。3月28日晚,张强电话告知执行法官,发现申娟正在她姐家的饭店帮忙。

次日一大早,贠养军带领执行法官、法警前往柞水,并做好了采取强制措施的准备。到达目的地后,张强的父亲引路,法官们找到了饭店,发现申娟正在和姐姐摘菜。面对法官,申娟称还在筹钱,并称当天肯定给不了。据办案法官讲,在出示拘留决定书后,申娟的姐夫怂恿“去就去,看能把你咋?”申娟上车后,其姐夫突然又拉住车门咆哮,申娟也伸脚踹门,她侄子挡在车前、姐姐手拿摘菜的剪刀大喊大叫,阻止法院带走申娟。

面对反复讲述法律规定但无人听的局面,为避免事态失控,法官联系当地派出所要求协助执行。民警赶到后向申娟家属表明,法官是在执行公务,有拘留权,并警告对方不要再闹。随后,申娟被带回法院。

华商报记者今日从蓝田法院获悉,申娟已联系家人,履行了支付义务,并接受了法院1000元的罚款。(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华商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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