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15年,才能评“特级教师”
按1:1.5比例推选,今年拟评150人
多彩贵州网讯 记者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我省将组织评选第十三批特级教师,今年全省按比例拟评150名。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设的一种具有先进性和专业性的称号,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评选范围为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含教师培训机构)、教学研究机构的在职教师(2016年9月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不予推荐)。
此次各市(州)按1:1.5的比例推荐人选送省评审。根据各市(州)中小学专任教师数、骨干教师数及近年特级教师评审入选情况,进行名额分配。
申报特级教师需同时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担任高级教师职务5年及以上(小学可放宽到原小教高级),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工作15年以上。
推荐名额分配表
贵阳34人
遵义35人
安顺13人
黔南18人
黔东南22人
铜仁25人
毕节29人
六盘水18人
黔西南16人
省直8人
贵安新区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