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建議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簡化減壓站的分類,由原來的三級別的減壓站改為兩級別;
二、增加減壓站的監測及控制措施:規定營運實體必須設置地理信息系統(GIS)和監測、控制和資料收集系統(SCADA),透過實時管網控制中心來監測管網運行狀況,對管路進行在線實時監控,確保管網運行的安全;
三、增加減壓站與地下管網的防腐保護和流量測量裝置的要求:防腐保護規定埋在地下的鋼製管道均須採用負極保護方式予以保護;流量測量裝置則為準確計量出用戶的用氣量,而引入流量測量裝置的適用標準;
四、完善減壓站的保護結構要求:由原來以磚石或泥土修建減壓站的保護結構,改以鋼筋混凝土修建;
五、適當地引用相關領域的國際標準,以進一步確保減壓站的安全性,以及使減壓技術能與相關的國際技術接軌;
六、增加減壓站的標識名牌要求,以提醒公眾注意燃氣,以及禁止吸煙等資訊;
七、明確規定燃氣營運實體必須有一套經常更新的燃氣管網資料,以便提供予有關規劃部門參考。
草案建議自公佈後滿三十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