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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无成功案例 贵阳该不该建城市通风走廊?

发布时间:2016-08-05 02:40:40

贵阳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修订草案)听证会上,有专家提出不同意见:

城市通风走廊尚无成功案例

尚无成功案例 贵阳该不该建城市通风走廊?

李启泰(中)对建城市通风走廊提出不同意见

多彩贵州网讯 8月2日下午,贵阳市政府法制局会同贵阳市生态文明委,举行《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3个小时的听证会,21名陈述人就修订的8大项内容是否合理可行提出看法,建言献策。对于之前的热门话题———建设城市通风走廊,有专家提出不同意见,得到贵阳市城乡规划局高度重视。

关键词

城市通风走廊

听证内容:草案第八条至第十五条关于大气环境质量功能区和污染防治重点区的划定、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及其他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的编制及其主要内容、中心城区通风走廊规划编制及实施、相关职能部门监管措施等方面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我反对建设城市通风走廊,不希望贵阳跟风去做这件事情。”陈述人李启泰是贵州省环境学会研究员。他表示,国内最早提出“城市通风走廊”概念的城市或地域是华东、武汉及北京,希望以此来吹走城市里的大气污染物。但是,目前国内没有城市成功进行过,贵阳也没有成熟案例可以借鉴。“这种新型技术用来推广可以,但就此立法不合适。”老人铿锵有力说道。

关键词

预警

听证内容:草案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关于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措施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陈述人、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主任黄成德首先提出他的疑惑:“我不明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体系是什么?相信很多老百姓也是一头雾水。建议体系换成指挥部或者办公室更恰当。”

另一位陈述人,贵州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陈松直言不讳指出第十六条里的“市人民政府可以会商邻市、州人民政府、建立重污染天气联防机制”写在草案里“没有意义”。因为“这是早就应该纳入市政府应急预案的内容”。而且,他建议删掉十七条中出现的“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引导公众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后半句话,原因指向不明。

“谁是主体单位,谁来引导?没有介绍清楚。”

关键词

静风、逆温、工地禁挖

听证内容:草案第十八条关于静风、逆温等不利扩散大气污染物气象条件下,大气环境质量出现轻度及以上污染时,应执行三项措施:禁止施工工地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土石方,禁止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大气污染物重点排放单位和砂石土矿山开采企业限产、限排;砂石土加工企业停产。

这是最有争议的一条修订内容,21位陈述人中,一半以上的人都对其发表看法。

贵阳市气象局雷达站站长黄世芹忍不住发问:“用天气预报形式禁止工地开挖,方法似乎不妥,假如预测错了呢?”

李启泰紧随其后发言:“禁止工地一二三,气象部门能管这事?主体执法单位不明确,难以服众。”

还有一位陈述人表示,如果让停工,是气象部门发出公告后停工,还是怎么个停法?应该归纳细致。此外,他和多名陈述人都提到,三种处理方式都是关于扬尘,但是造成大气污染物除了工地,还有很多方面,是否应该立足实际,进一步完善草案内容。

关键词

限速

听证内容:草案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一条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施工、运输煤炭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矿山等经营户、堆放煤炭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场地、城市道路保洁。裸露泥地绿化及铺装等方面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规定是否合理、恰当?

来自贵州福迪律师事务所的归东认为,条款定制比较“粗线条”,尤其是二十七条提到“从事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运输车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速度为每小时30公里,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的速度为每小时4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70公里。”

归东表示,贵阳都修建好多条快速道路,这样的设定既不符合法律条规,也不接地气。

关键词

防治污染

听证内容:草案第三十二条至三十九条机动车船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有陈述人表示,机动车尾气已经是公认的污染源,建议添加一项内容,将天眼纳入监测手段,方能更好、更快抓出“黑烟车”。

关键词

标准

听证内容:草案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关于油烟、畜禽养殖、畜禽屠宰经营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新修订的第四十条第三小项介绍,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油烟,不得排入城市地下管道。

对此,有陈述人建议,应该建立标准,完善“高空”概念,“现在楼层不同,7楼算高空还是20楼算高空。”他认为,条款明细化,将来才能避免钻漏子、扯皮的事发生。

另外,对于畜禽养殖经营的大气污染措施规定,没有太多异议。

关键词

处罚

听证内容:草案第四十三条至第五十二条的处罚规定是否合理

关于处罚的条例,多位陈述人都提出应明确主体执法单位。如第四十六条写明:由环境保护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这钱具体由哪家单位罚,必须写清楚,若模棱两可,只会为后期在执法过程中带来尴尬与困扰。

部门回应

调研通风走廊实用性可行性,给社会满意答复

记者现场观察到,21名陈述人,有来自相关职能部门,有大气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方面的专家,有法学界人士,他们几乎没有空话、套话,句句说在点子上。他们发言结束后,来自社会各界的22位旁听人,也道出自己的见解和看法。

贵阳市生态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听证会上的建言献策,将作为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修改完善的重要参考,办法修改完善后,将按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报送、审查,最终的办法内容,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此外,针对李启泰提出的贵阳暂不建设通风走廊,贵阳市城乡规划局编制处处长吕力回应,将高度重视老专家提出的建议,调研通风走廊落地的实用性和可行性,一定会给社会满意答复和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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