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一辆拉着家电的小货车在行驶途中起火,而驾驶员浑然不觉。巡逻民警发现后,及时提醒并帮助灭火,避免了更大损失的出现。
当日下午3时许,利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张村中队民警在202省道巡逻时,发现迎面驶来的一辆装载家电的货车上冒着滚滚浓烟,而该车驾驶员并没有发现火情。
巡逻民警立即调转车头快速追赶,并用车载喇叭喊话将此车拦停。在民警和周围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大火很快被扑灭,家电被烧毁,车辆无大碍。
该车驾驶员介绍,他是从阜阳公司装好的电视机、滚筒洗衣机等物品,准备送往涡阳县,火灾可能是物品互相挤压摩擦后导致。“要不是交通民警发现扑救及时,我的损失更大了。”该驾驶员说。(中国亳州网-亳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