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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钟损失20万谁之过? 沪开审一起“补卡截码”

发布时间:2017-03-14 23:54:46
东方网记者毛丽君3月13日报道:手机无服务?千万不要不当回事,说不定你的银行账号已经受到了安全威胁!今天下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补卡截码”案,案外人持假身份证在联通上海分公司补办了原告朱先生的手机卡,5分钟内窃取其某银行内近20万元现金,朱先生将手机运营商和某银行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其相应损失。

“补卡截码”5分钟损失近20万

2016年1月6日下午两点半左右,朱先生发现自己的手机提示无服务,正在开会的他并未太在意,确认手机没问题,朱先生下班后前往联通营业厅补办手机卡。然而办好卡通过手机短信,朱先生怀疑自己的手机卡被他人补办过,立马报警。

后经联通客服确认,当天下午14时31分左右,确实有人持其“身份证”在营业厅补办了朱先生的手机卡。得知这一信息后,警惕性极高的朱先生立马确认自己的各个银行账户,发现其某银行理财账户内损失近20万,银行系统显示,6日下午14时34分至36分,案发账户通过银行手机APP,通过手机动态验证码,分四笔将相关钱款转出至一农行卡账户。虽然朱先生电话农行要求挂失相关农行卡账号,但第二天公安部门介入调查时,卡上的钱款还是被转移了。14时31分办卡,14时36分朱先生账户内的钱款被转移,短短的5分钟,近20分的损失,究竟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事实上,案发前一天朱先生某银行的理财账户就已经有了“异动”。朱先生事后查询得知,1月5日,他招行账户进行了价值25万的某理财产品赎回行为,而对于这一行为,他并未收到银行的任何消息提醒。“如果我前一天知道的话,说不定就能阻止这件事的发生。”

朱先生将手机运营商联通上海分公司以及案发银行某银行上海安亭支行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其相应损失。

密码为何泄露存疑两被告均称无责

朱先生称,联通公司在案外人持假身份证进行手机号补办时,以身份证“消磁”为由,对其进行了形式审查,然而,从备案的资料看,案外人所持身份证的地址、头像照片、有效期限等信息均与朱先生开卡时所持身份证有出入,且身份证并无“消磁”一说,故其认为联通公司并未尽审查义务。

银行方面,朱先生认为,每日转账20万的限额明显偏高,直接造成了其损失金额大;理财产品赎回没有短信提醒,以至于他未能及时发现资金异常;同时,案发时,银行APP对于新登录设备并无任何核实的流程设置,案外人明显对银行的流程非常熟悉,敢直接进行相关操作,而不担心被发现,故朱先生认为,招行作为用户存款的保管者、金融服务机构,为消费者设置的保管存在漏洞,流程存在瑕疵,这和其损失直接相关。

对于朱先生的指控,被告联通上海分公司称,原告和联通只存在通信服务关系,并无任何金融存款关系,故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且本案涉及刑事犯罪,应移送公安侦查。被告某银行则认为,银行方面客观上不存在侵权行为,主观上不存在侵权过错,原告的赔偿主张于法无据。

案件审理过程中,银行多次声明,对于转账限额、密码设置等相关的风险,银行已经起到了告知和提醒的作用,已尽到了告知的义务。另外,联通公司称,朱先生的招行账户1月5日就已进行了相关的理财产品赎回操作,此时案外人尚未去营业厅办理手机卡,这足以说明,朱先生的银行账号密码此前已经泄露,至于密码缘何会泄露,需要朱先生给出明确的答复。

由于朱先生不愿调解,本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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