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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好烟没兑现 朋友一怒要人命

发布时间:2015-06-09 20:32:29

朋友之间有事帮忙,事后以礼相谢很平常的事。滁州的大海(化名)在得到朋友帮忙之后,却因两条香烟起争执丢了性命。

2014年5月,大海让朋友小磊(化名)开车送人到上海,并承诺给小磊两条好烟做报酬。事后,大海与小磊联系要送烟给他。见面后,大海给小磊一条软云香烟,小磊嫌烟差没有要。小磊电话联系朋友小赵,与小赵在滁州市第五中学门口见面后,他告诉小赵此事,并与小赵再次来到大海所在的地方,和大海发生争吵、厮打,小磊被大海持刀刺中胸部。大海见状转身逃匿,小磊持刀追赶,小赵从路边拾起砖块跟随小磊追撵。当二人跑至一居民楼北侧巷内时,与折回的被害人大海相遇,小磊持刀向大海胸部连刺2次,小赵持砖块砸向大海。后大海走到8号居民楼东侧巷内倒地死亡,小赵扶小磊到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经法医鉴定,大海系被单刃锐器刺入胸腔,致心脏破裂死亡;小磊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小磊父母及被告人小赵与被害人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行为的谅解。法院审理认为,小磊与小赵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且二人系共同犯罪,一审判决小磊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小赵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滁州网·皖东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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