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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男子与女大学生网恋 分手后发艳照敲诈被判六年

发布时间:2016-03-14 17:28:34

娱乐吧3月12日讯 (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永检综)一女大学生网恋分手后,对方以裸照要挟,勒索百万。近日,永泰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该男子依法提起公诉,后当地法院判决其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罚金2万元。

事情要从2012年6月说起,就读于漳州一所高校的永泰女学生林某,通过QQ网络聊天认识了黑龙江的男子于某。多番聊天后,二人发展成男女朋友,还视频裸聊。2012年11月,两人相约在厦门一宾馆见面,并发生了关系。

林某父亲坚决反对林某和于某的关系,要求两人分手,但两人仍偷偷交往。直至2015年7月,林某拧不过父亲,再次提出分手。此时,于某就以裸照相威胁要求林某用钱赎回,经过一番协商,林某答应以104万元买回照片。

几天后,于某见款未到就登录林某的微信号将林某的裸照发给其父亲,后又将裸照转发到林某朋友圈相威胁。受害人报警后,于某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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