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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一副处级干部被行政降级 按副科职级安排

发布时间:2016-03-14 20:06:35

娱乐吧2月2日讯 据福建新闻联播报道,近日,福建省纪委再次对外通报8起扶贫专项资金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明溪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叶力生挪用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问题。

据通报, 2014年1月和2015年1月,经叶力生同意,明溪县委统战部分两次将县民宗局争取到的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10万元,挪用作为办公经费。其中一笔5万元未进入财政专户管理,违规转入作为社团组织的县海外联谊会帐户,用于购买土特产、茶叶及其他礼品共计4110元。

2016年1月,叶力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按副科职级安排。

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条,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延伸阅读

2月1日,记者从福建省纪委获悉,随着为期两个月的扶贫专项资金检查工作落下帷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共立案8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7人,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313人。

通过检查发现,扶贫专项资金违规违纪形式表现为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资金滞留、失职渎职和违反财经纪律等,其中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雨露计划”培训资金存在的问题较为严重,共发现问题99条,占问题总数的37.17%。

同时,省纪委再次对外通报8起扶贫专项资金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龙岩市上杭县农业局局长、县委农办主任陈华等人履职不到位,导致下属的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违规使用“阳光工程”培训资金问题。

2013年以来,县农业局下属的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在管理使用“阳光工程”培训资金过程中,存在违规接待、违规发放补贴、虚列开支骗取资金、出账凭证手续不全等问题。经查,陈华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时任县农业局分管副局长胡小涌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1月,陈华、胡小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培训中心主任冯蔚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莆田市仙游县委农办原副主任郑金福等人履职不到位,导致38户非贫困户违规领取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问题。

2015年,由于郑金福及县扶贫办干部温文彩等人违规发放、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造成涉及8个乡镇29个村38户家庭的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相关人员,违规领取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14000元。2016年1月,郑金福、温文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17名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

平潭综合实验区白青乡民政办负责人高明等人失职渎职,导致已去世低保对象退岗养老金和低保金继续发放问题。

2014年1月,乡岱峰村低保对象陈某某去世后,高明及村委会主任陈世金、乡民政助理员林庆珍未对相关补助名单进行动态调整,导致上级民政部门于2014年第二季度至2015年第四季度期间,继续发放退岗养老金和低保金共计10671.22元。2016年1月,高明、陈世金及林庆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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