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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中警方创新调解机制化纠纷 调解成功率提升25%

发布时间:2016-03-17 17:08:14

华龙网3月17日15时12分讯(记者 阙影)“这种模式确实好,几个部门凑在一起,提供法律解释,当场就解决了我们的问题,不用再跑东跑西了。”今(17)日上午,因伤人交通事故赔偿起争议的李婆婆家人和李女士,在渝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终于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家人对渝中区首创的“三调联动四位一体”调解模式称赞不已。

调解新机制快速化解理赔纠纷

据了解,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效率,渝中区交巡警支队积极策动区法院、司法局、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保险理赔“三调联动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通过加强职能部门间的协作联动,为群众调解理赔提供“一站式”服务,提升调解成功率,有效化解群众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渝中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介绍,为了“三调联动四位一体”工作机制有效运转,专门成立渝中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点设置在区交巡警支队,由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交巡警支队、重庆保监局、市保险行业协会派员驻点。

一旦有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向民警提出调解申请,民警就会在1个工作日内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调解申请转交司法调解员,由司法调解员负责审核事故双方当事人的相关资料,于2个工作日内联系法官、保险公司和承办民警,并就调解时间征求事故双方意见,确定调解时间,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据统计,自2015年8月份“三调联动四位一体”工作机制运行以来,事故赔偿周期由原来的20至30日大幅缩短为7至10日。机制建立以来,已调解疑难事故50起,调解成功45起,调解成功率90%,与传统调解相比,调解成功率提升了25%。近期,“三调联动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将作为先进经验向全市推广。

  伤人交通事故双方因赔偿金起争议

原来,2015年5月15日8时10分许,李女士开车从大坪往上清寺方向行驶。当行驶至中山三路文图大厦路段时,李婆婆突然从人行道上走出来横穿马路,李女士的车避让不及撞上了婆婆。

事故致李婆婆受伤,李女士的车也受损。经交巡警现场勘察,判定李女士未按操作规范驾驶,李婆婆横穿马路,双方各负50%的责任。对此,双方都无异议。

近日,当李婆婆的伤残鉴定报告出来后,李女士的保险公司在和李婆婆协商赔偿标准时却产生了分歧。于是,李女士向渝中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申请了交通事故调解。

今日上午,区司法局的调解员、区法院法官、 渝中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民警和保险公司理赔员、双方当事人亲属围坐一圈,共同协商了赔偿事宜。对双方有争议的伤残赔偿金,法官当场对赔偿标准给出了权威的法律解释,解答了李婆婆家人的疑惑。

最终,经调解委员会成员调解,此次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人就事故赔偿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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