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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电子警察率先启用 开车打手机21日起摄录处罚

发布时间:2016-03-20 18:54:07

娱乐吧消息:从交管部门获悉,3月21日起,位于友谊北路上海道小学门前两侧(绍兴道至永安道)路段和大沽南路与黄山路交口以东150米中心绿化带的两处电子警察正式启用,开始正面抓拍开车接打手机及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交管部门介绍,经过一段时间测试,这两处电子警察对开车接打手机、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抓拍的图片,符合各项标准,可用于对以上违法行为的非现场处罚。3月21日起,两处测试点位的电子警察正式启用,并拟在全市主要路口和路段应用推广。

交管部门提示驾驶人,对于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人将处以100元罚款、记2分处罚。对于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不记分,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将处200元以下罚款、记2分的处罚。

针对近期不少网友提出的相关问题,交管部门也做了进一步解答。

问:开车时用耳机接打电话会被拍吗?

答:驾车期间,可利用蓝牙耳机、车载蓝牙电话接听电话,或临时使用手机的免提功能。但不管是使用车载蓝牙电话、蓝牙耳机,还是使用免提,都会让驾驶人分心,存在很大事故隐患,如有条件还是建议将车停在安全区域后再接听。

问:对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不记分,如何理解?

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处200元以下罚款、记2分;对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0元以下罚款、不记分。也就是说驾车除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其他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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