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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严查一批违法广告

发布时间:2016-03-20 22:09:39

17日,省工商局举行全省广告监管工作新闻通气会,去年我省违法广告数量大幅下降,广告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广告多集中在投资收藏、理财、房地产、药品、保健品等领域。这些违法广告最显著特征是夸大功能功效,或作出没有根据的承诺。

30元变3000元,

收藏品广告夸大百倍

在“百位抗战英雄珍邮大典”电视购物广告中,办案人员发现所谓“百位抗战英雄珍邮大典”实为邮票制品,广告宣称朱德元帅珍邮,面值0.28元,已涨至3000元,价格飙升1万倍。经办案人员取证,朱德元帅邮票在某二手邮票市场售价为30元,这一广告把邮票价格夸大了100倍!该广告所宣称的当前市场价格完全是虚构的,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处以罚款35万元。

冒用权威部门名义作宣传也是收藏品广告中的突出问题。某电视购物频道去年播出“70周年大阅兵纪念银钞大全”广告,广告中所称的“70周年大阅兵纪念银钞大全”实为贵金属制品,广告中多处使用军人形象,并冒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新华社等名义做宣传;同时列举了“奥运纪念钞”发行600万枚、目前升值380倍,首轮十二生肖邮票发行价50元、现估价4万元、升值800倍等无法查证的事实。办案机关最终作出对当事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到某地只要几分钟?

这样的地产广告违法

省工商局专家介绍,《广告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对规划或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等等。

去年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触碰“红线”,在其发放的房产广告宣传单页中使用“1分钟中央湖公园,2分钟湿地公园,3分钟人民路,4分钟奥体中心,5分钟五一广场”等内容,明显违反“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这一条款,被工商部门处以3000元罚款。“该案虽然案值不大,但在房地产广告违法中却很典型。”这位专家说,由于房地产项目交易额较大,广告影响力强,一旦广告中出现虚假、误导以及其他违法问题,其社会危害性往往也更为严重。

保健食品充药品,

带来的不仅是经济损失

保健品违法广告也是近年来群众关注的热点和工商部门查处的重点。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原《广告法》规定,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新《广告法》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受利益驱动,在食品广告特别是保健食品广告中,宣传疗效、与药品相混淆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省工商局专家表示,违法广告造成很多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盲目相信,不仅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严重的还会延误治疗,社会危害程度较大。

去年2月,某市人民广播电台发布一则关于“天三奇长乐胶囊”的保健品违法广告。该广告宣称“长乐胶囊中的有益菌分解毒素效果非常好,一个月内便秘全好了……高血压就好了,冠心病就好了,脑血栓就好了,粥样动脉硬化就好了,对癌症也有非常好的效果”。当事人在广告中混淆食品与药品界限,不负责任地承诺,明显误导消费者,最终被工商部门处以1.5万元罚款。

理财产品乱承诺,

投资风险被“隐藏”

近年来,金融理财类广告增长很快,一些理财产品为了诱导投资者,胡乱承诺,却不对可能产生的风险作出警示,明显违反《广告法》。

去年12月,工商部门接群众举报,称某公司在其公司门头上安装户外广告,广告中含有“个人资产三年翻倍”“财富管理”“资金平台”等字样。办案机关在对被举报广告核实后,认定该广告属于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服务广告,其对外宣传的“个人资产三年翻倍”系对未来效果、收益情况的一种保证,其行为违反《广告法》第二十五条有关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警示,并不得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等内容之规定,最终对当事人作出处以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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