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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城区买房每平补100元 政策没有户籍限制

发布时间:2016-03-24 00:05:02

齐鲁晚报济宁3月15日讯(记者于伟陈鸿儒)15日起,在邹城城区规划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可享100元/平米的奖励。这项政策没有户籍限制,非邹城籍居民买房也能享受。

从3月15日起,在邹城城区规划区内,购买楼盘表内现可售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除外)的,对购房人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奖励,奖励面积以网签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中载明的房屋面积为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在奖励范围。

对楼盘所在地及房源,新政均作出了规定。“城区规划区,即包括邹城老城区及孟子湖新区,在这个区域内,所有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均在范围之内,自然就不包括二手房及保障房。”邹城市房管局公房管理所所长、房产策划师徐峰说,目前邹城住房库存量需两年时间化解掉,本次出购房奖励政策,也是为了加速户籍城镇化进程,从而达到去库存目的。

每平米给予100元补贴,购买100平米房子,就能省掉1万元,对购房者来说,这是实实在在的实惠。“其实很多购房者都在等政策,这次出台现金补贴政策,也是为了打消购房者观望情绪。”在徐峰看来,邹城出台该项政策,就要一竿子到底,从根本上减轻购房者负担,而购房人凭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交款票据也能享受子女就近入学政策。

该项新政,除对购房者给予补贴,也给予了房企更大空间,允许房企调整户型,以更好对应市场需求。在建房地产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新政允许房地产企业适当调整商品房套型结构,满足合理的消费需求。徐峰说,这样一来房企就可根据需求,调整户型卖出更多房子。

对如何领取补贴及结算日期,新政也做出规定。领取奖励的购房人凭身份证、网签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交款票据到邹城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邹城市房地产交易所对购房人领取奖励留存的材料进行汇总,一月一结算,经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拨付奖励资金,资金到位后通知购房人领取。

此外,享受奖励的购房人,如撤销或变更合同备案,须退还奖金后方可办理,而3月15日前网签的商品住房,变更或撤销备案重新出售的不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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